重庆市环保局印发了《关于加强主城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强调做好主城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,从源头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,改善主城区环境质量。《通知》从严格环境准入、环评审批、落实环保“三同时”制度等方面作出明确要求。
优化主城区产业布局
《通知》要求主城各区环保局、市环保局两江新区分局、市环保局北部新区分局严格制定《重庆市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》,注重源头预防,优化产业结构布局。
其中,都市功能核心区重点发展金融服务、国际商务、高端商贸、文化创意、都市旅游等现代服务业,禁止建设工业项目(都市楼宇工业除外);都市功能拓展区重点发展电子信息、汽车、高端装备等三大支柱产业,主城区绕城高速公路以内区域禁止建设燃煤电厂及其他燃煤锅炉、冶金、化工、水泥、采石场、砖瓦窑、混凝土搅拌站等对环境污染严重项目。
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,重庆作为直辖市、国家中心城市和内陆大都市,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一定要建立环保负面清单,严格落实环保“三同时”制度。
促进老污染企业搬迁
“要加快主城区污染企业环保搬迁步伐,做好搬迁新建项目的咨询服务工作。”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,对于重庆发电厂、九龙电厂、拉法基南山工厂、西南合成制药寸滩分厂、渝钛白公司等老污染企业,不得受理审批老厂址的技改扩建项目环评文件。帮助有关企业开展环境影响评价、厂址比选、工艺优化、可行性研究等环保搬迁前期工作。
《通知》还强调了环评审批须符合我市大气、水污染防治有关要求。要求环评审批过程中,鼓励使用清洁能源、水性涂料等环境友好的工艺设备,完善有机废气收集处理措施,禁止有机废气不经治理直接排放,从源头减少有机废气产生量与排放量;实施雨污分流,促进老城区污水管网升级改造,对没有配套建成污水管网和污水处理厂的工业园区,不得受理审批新建扩建项目的环评文件。
完善环保治理设施
《通知》规定,主城所有新建小区,包括商务中心区、危旧房改造区、城中村改造区、公租房区及商品房住宅小区等,必须执行“排污干管在先、小区建设在后”的原则,规划设计包括污水管网系统和污水处理设施在内的环保配套设施,并同步施工。
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称,抓好环评和建设项目“三同时”制度落实,以问题为导向,作为工作的压力和动力,有助于推动主城区大气、水污染防治工作。